海关(13592)
发布时间:
2013/3/12 8:54:00
1、请问我司可否以双抬头报关?(我司客户有煤炭经营资格。) 2、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我司办理,还是客户办理? 多谢! **************************************************** 我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有国内客户委托我司从印尼进口煤炭,我司客户有煤炭经营资料(曾出口过),请问(1)我司以双抬头报关的话,是否有资质代理进口。(2)查过相关资料,需要自动进口许可证。还需要其他资料吗?
多谢,期盼您的尽早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贵司只能代理煤炭进口,进口收货人需要具备煤炭经营权资格,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一、煤炭经营资格的初审工作是由厦门经发局受理,最后的审批工作则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煤炭调运办公室受理,联系电话:0591-87817084。以下是《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煤炭经营资格的通知》有具体要求条件等,网址:http://www.sme.net.cn/jmzs/jmwg/show.asp?key=8397&topic=3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此证的发证部门为商务局外贸处。具体的办理,可参阅网站“办事指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申办须知”: http://www.xmtdc.gov.cn/wsbs/wssb/zdjkxkzsb/ 三、您可直接在网站“海关税率/监管条件”中输入商编关键字“2701”或“2702”查询所有相关产品监管条件等: http://www.sme.net.cn/sgcs/jckslcs/index.asp?topic=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