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16945)
发布时间:
2016/2/19 17:09:00
【定义】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分为: 1)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2) 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问题】 1、 从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是否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 一般企业(即为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可否从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 2、 可否分别从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角度分别梳理一下“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业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分别从事售后回租及除售后回租以外的融资租赁服务的涉税处理(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 3、 可否分别从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角度分别梳理一下一般企业从业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分别从事售后回租及除售后回租以外的融资租赁服务的涉税处理(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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