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14191)
发布时间:
2017/7/26 14:34:00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880万元)以下、10万美元(含)(折合人民币66万元)以上;本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当年度进出口额不得为0;上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如进出口额未达10万美元,本年度进出口额须达10万美元(含)以上;我市企业通过一达通形成的出口数据,可计入本企业进出口额。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外展会不受上述进出口额条件限制,但须向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申请身份认定(咨询电话:2855873)。组展机构不受进出口额条件限制。 帮企业问下: 如果“上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如进出口额未达10万美元,本年度进出口额须达10万美元(含)以上;”, 但扶持现场说查不到海关数据就不给予接收这个要怎么处理?现场查不到企业上半个的出口数据这不是企业的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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