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口岸部门实行“5+2”天工作制
试运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我市口岸各部门试行“5+2”天工作制已2月有余,为了完善 “5+2”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环境,我局拟对“5+2”天工作制试运行情况进行调查,请各进出口企业认真填写《“5+2”天工作制试运行情况调查问卷》,并在2006年1月25日前传真至我局外贸处,我局将汇总报市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5302635 传真:5302666

附: 厦门市“5+2”天工作制试运行情况调查问卷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